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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档房标准“水涨船高”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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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江苏记者 夏天潢 陈思锋) 执行2年半的南京市高档房标准终于在2008年的第一天被“刷新”。据权威人证实,经南京市政府批准,该市已对过去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调整,江南八区、江宁和江北高档房价格标准分别为9900元/平方米、6000元/平方米和4900元/平方米,新标准自1月1日起施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标准,预计有20%左右的商品房源将成为高档房。
高档价购普通房的弊病终于改了
南京市原高档房标准于2005年6月1日公布实施,当时规定:容积率1.0以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类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上,即江南八区8690元/平方米以上,江宁5100元/平方米以上,江北3900元/平方米以上。满足其中一项,即为高档房,须缴纳4%的契税。然而,这一标准此后迟迟未做修订,以至于伴随房价的上涨,出现了“满城尽是高档房”的尴尬,引来购房人不满。新政策的应时出台,改变了一段时间以来“以‘高档房’的价格只是购买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房子”的局面。 权威人士称,做出如上调整是根据住房市场的实际状况而定的。一方面江南八区近年来房价上涨较快,希望藉税收等政策发挥市场引导调控作用;一方面,江宁、江北分别确定为6000元/平方米、4900元/平方米,有利于增加普通住房比例,构建当地商品房的价格梯度体系,满足中低收入阶层购房需求。
100万元房子可省两三万
据二手房中介部门测算,南京主城区二手房售价在8690元/平方米以上的占85%,其中二手房价在8690~9900元/平方米这个区间的房源量约有50%~55%,也就是说,由于高档房标准调高,就可以让主城区30%左右的二手房源划入到“非高档房”范围内。 房产经纪人王小军算了一笔账:对于不满5年的二手房来说,如果核定单价在8690~9900元区间,那么买卖双方将会直接减轻2.5%~3%的税赋,如果房屋总价在100万元,那交易双方将可以减少2.5-3万元的经济负担,影响不可谓不大。 市场人士还认为,高档房标准的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阴阳合同”的出现,也会最大限度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交易纠纷。过去的两年多,很多买房人一方面要避税,一方面也想减低首付,多贷款,这种矛盾也将会因为标准的提高而大大缓解。足额贷款将会促进买房人选择居住条件较好以及更适合自己的物业。 沉重的税赋一直是交易各方的不小压力,很多不法中介人或机构常常会使用包税来侵占税款。据了解,南京有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一个月逃税能逃出8到10万元。而新标准实施后,交易双方会对税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包税这样的敛财手段将受到遏制,很难继续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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