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1日电(记者叶锋)业委会长期“缺位”或形同虚设、物业收费巧立名目、新旧两个物业“管家”明争暗斗、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不断……长期以来困扰住宅物业的种种乱象,今后将在上海逐步得到根治。 本文来自织梦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日前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WuYeGuanLi]工作大会上介绍,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WuYeGuanLi]规定》,对物业管理[WuYeGuanLi]的监督机制作了重大调整,形成了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三位一体”的模式,这是一个突破。同时,将小区业主委员会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管理范畴,管理单位将综合处理物业管理[WuYeGuanLi]纠纷。 内容来自dedecms
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表示,之所以要强调政府监管,是因为物业管理[WuYeGuanLi]是我国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