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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地方海事局建立船舶(船员)证书到期预警制度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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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少船舶在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员在适任证书到期后没有及时申请船舶营运检验、换证或参加适任证书再有效审验,导致船舶处于无证航行、船员无证驾船状态发生。吉安市地方海事局在了解到这些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之所以出现证书超过有效期后仍继续进行营运、驾船行为并不是故意,而是一时的疏怱或自身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便将安全监管的关口进行了前移,变事后规范为事前提示,建立船舶(船员)证书到期预警制度。即在船舶的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员的适任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采取书面告知或电话(短信)通知的方式,提醒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时申请船舶营运检验、换证或参加适任证书再有效审验。同时,该海事局还对船舶快报废、船员快超龄的预警时间提前到18个月,以便相关航运企业、单位有充裕的时间安排合格船舶和船员进行安全生产。 此举,有效的加强了监管预防,防止了船舶、船员在证书过期后导致无证营运情况的发生,解除了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担心证书过期而自己却不知道的后顾之忧,受到了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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