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垦局在沪召开集团化垦区改革发展座谈会,北京等18个集团化垦区主要领导及政研体改部门负责同志39人参加会议,农业部农垦局李伟国局长到会做重要讲话。
会议反映,近年来,各集团化垦区围绕发挥整体优势,提升农垦地位作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全国农垦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凸显。2009年,全国17家集团化垦区实现生产总值1928.8亿元,占全国农垦生产总值的66. 7%;实现利润76.2亿元,占全国农垦利润总额的84.8%;人均纯收入9056元,是全国农垦人均纯收入的128%;粮食商品量1892.4万吨,占全国农垦粮食商品总量的78.3%。与2006年比,分别增长82.6%、45.3%、58.4%和45.9%。各垦区在推进集团改革发展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垦区资源重组力度。一方面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工商企业进行改制、出售、转让、关闭、破产;另一方面,围绕集团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优势资源向主导产业集中,为主导产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2009年,17家集团化垦区累计出售、破产、兼并及关停企业3842家,改变了企业小散、资源利用分散等状况。
二是积极开展资本运作。与前些年比,资本运作已逐步从少数垦区的个案为集团化垦区加快经济发展的普遍化、常态化措施。如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收购河北三鹿集团的优质资产,在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实现集团的迅速扩张。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低利率机遇,成功发行40亿短期融资券、20亿中期票据,有力支持主业发展。
三是着力规范集团运行机制。各集团化垦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推进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至2009年底,17家集团化垦区所属2443家有限责任公司中,有国有控股公司1730家,占70.81%;70家股份有限公司中,上市公司18家,占26%。
四是深入推进配套改革。如在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方面,有9个集团化垦区通过职工土地承包权流转、入股等形式推进规模经营,有效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在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方面,有14个集团化垦区已将公检法司职能全部移交出去,13个集团化垦区全面完成了普通中小学的移交,6个集团化垦区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移交或进入收尾。在提高管理效率方面,截止2009年,17家集团化垦区农场内设机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精简比例,分别达到21.16%、25.5%和51.6%。如宁夏农垦,将农场经营性职能全部交给产业化专业公司经营,农场只负责管理辖区内的行政事务、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管理人员控制在总人口的2‰以内,实行预算管理。
五是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各集团化垦区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就业、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推进垦区小城镇建设等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有效地促进垦区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大幅度提高,促进了垦区和谐稳定。2009年底,集团垦区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1.1%和99.8%,医疗保险参保率为89.3和84.6%,分别比全国农垦平均参保率高30.9%和20.5%。如黑龙江农垦,已累计搬迁居民点717个,新建住宅120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21平方米;海南农垦近年用于道路、住房、饮水、电网改造等民生方面的投入高达80亿元,基本还清了历史欠账。
六是创新示范带动方式和手段。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各集团化垦区通过建设示范窗口、对外技术服务、场县(乡)共建、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共建园区和资源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更加有效地发挥了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垦区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与共同发展。如黑龙江农垦,近年与周边市县签订合作协议237个,2009年完成跨区作业面积2300万亩,推广良种2237万亩,带动160万户农民进入场县合作共建体系。
会议针对集团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强调要特别重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集团化改革方向不动摇。二是要切实规范集团化改革。三是要科学确定集团发展方向。四是积极培育主导产业。五是大力加强资本运作。六是正确处理集团内部利益关系。七是推进多种形式联合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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