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买个便携式洗车器自己在家洗车,免去阴雨天后排队洗车的烦恼。哪知道刚使用一次,就把爱车表面划成了“大花脸”。“省事不成还惹了一肚子气。”车主陈先生多次找到当初卖给自己洗车器的商店要求赔偿,均遭到拒绝。8月31日,环翠消协成功调解,陈先生领到了3600元赔偿款。
8月中旬,市民陈先生驾驶才买不到3个月的新车,到小商品批发市场购物。在批发市场一楼一家百货店内,陈先生相中一款便携式洗车器。“阴雨天过后洗车得排队,很麻烦。如果买了洗车器,只要自己有时间就能给爱车美美容,挺方便的。”经咨询,商家告诉陈先生质量有保证,可以放心用。陈先生便花了158元购买了这款便携式洗车器。
“当晚我就拿出来试了一次,这一试我肠子都悔青了!”陈先生说,当天他回家后,吃过晚饭便到楼下按照洗车器的说明书开始洗车。装水打开气筒排气阀,将水汽喷到车身上,然后用喷水毛刷,最后用刮水板将车身刮干。第二天,陈先生来到爱车前,当即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车身全是划痕,才使一次就把车‘毁容’了。”陈先生赶紧找出刮水板仔细观察,才发现刮面上有好多坚硬的塑料毛刺。随后他找到商家讨说法,却遭到百般拒绝:“说我操作有问题,把责任推给我个人了。”
无奈之下,陈先生于8月31日投诉到环翠区消协文化路分会。工作人员接待投诉后,立刻进行调查了解。经查,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消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调解,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陈先生人民币3600元整。(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刘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