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交通纠纷,女子蒋某驾驶宝马轿车在主干道上追逐一辆本田CRV,强行并线时撞翻了对方车辆。两车相撞后失控冲进非机动车道,撞飞了骑车途经该路段的一对母女。
14日,北京门头沟检察院透露,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北京市首例因追逐竞驶入罪的案件。
据检方介绍,今年5月15日下午2时50分,女子蒋某驾驶宝马轿车与妹妹一同外出。当蒋某在门头沟区主干道新桥大街由北向南行驶时,感觉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本田CRV剐蹭。据蒋某回忆,她在下车查看后,发现自己轿车的尾部有被剐蹭的痕迹,当即与本田CRV女司机王某理论。当时,王某觉得并未发生剐蹭,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蒋某说:“我准备报警时,发现本田车突然加油离开了现场。”见状,蒋某非常生气,驾车高速从本田CRV左侧车道猛追,在追出50米左右要超过本田CRV时,蒋某突然向右猛打方向盘并线,致使两车相撞并冲出隔离带,将骑车途经此地的一对母女撞飞,并撞损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本田CRV当场侧翻。蒋某迅速下车查看骑车的王女士及其女儿的伤情,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向警方报案。本田CRV上的4人并无大碍。经鉴定,王女士右肋骨骨折,其女儿额骨骨折,均为轻伤。王女士说,医疗费已花了八九万。
目前,蒋某已赔偿本田CRV司机王某15万元,对方表示原谅蒋某。此外,蒋某也对另两辆受损轿车的修复费,及路上护栏的费用进行了赔偿;对王女士母女俩的赔偿,现在双方仍在协商中。
门头沟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蒋某为别停对方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高速追赶中强行并线,致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轻伤及较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故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王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