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依旧需要安全第一。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就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安全管理向各地相关部门发函,要求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安全。
目前,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正处于规模化进入市场的起步阶段,各试点城市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运营单位,在产品设计、制造安装、运行使用等环节,牢牢把握安全关,确保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安全示范推广。
对此,该函件提出的相关具体措施主要是:试点城市要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试点城市所有示范运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确认的技术状态严格一致,对投入示范运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要全部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特别是要加强对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控,对混合动力汽车按一定比例进行实时监控;试点城市要建立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事故紧急处置机制;试点城市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车辆运营单位要建立车辆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动力电池在内的动力系统的检查维护;充换电站运营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