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车油一体,解决污染问题,车和燃料要综合考虑。”近日由能源基金会和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主办的第41期中国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上,围绕“从油品质量谈开去,国四排放标准顺利推进对策”这一主题,机动车排放标准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NGO代表和媒体展开了热烈讨论,为了探索解决和应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宣贯实施的合理化措施建言献策。
“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从2000年开始由于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显著地减少了碳氢化合物、一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排放。但我们的研究也显示中国能够对机动车采取更有效的管理的话,中国的污染物减排会更加显著。”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董事会主席、“2010年外国专家友谊奖”获得者Michael Walsh明确指出了清洁燃料在中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在汽柴油都有相应的清洁技术可以保证机动车能够满足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但是这些技术都需要清洁的低硫的燃油来保证。他介绍,为了保证有相应的时间给油品过渡,在美国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的前六个月就要实施相应的油品质量的标准。
我国从贯彻国Ⅱ排放标准以来,一直面临燃油品质与排放标准不匹配的问题。国Ⅲ标准是2007年实施的,但是中石化、中石油在2009年底2010年初刚刚保证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油品达到国Ⅲ标准。而环境保护部顺延国Ⅳ标准,也是主要考虑到车用柴油标准还未确定、国Ⅳ标准车用油的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市场供应需求等因素。
Michael Walsh认为“国家没有一个部门既有管理机动车排放的职责,又有管理标准的职责”,是造成油品质量和汽车排放标准不匹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个权责在欧洲由欧盟承担,在美国由环保署承担,从而把他们作为整体进行规划,可以先实施油的标准,再实施机动车排放的标准。
就价格因素,中石化科技开发部技术监督处副处长付伟表示,在油品质量升级的问题上,中国石化行业的技术是完全有保证的,三分之二的制约因素来自价格机制,同时强调:石化行业并非要求以价格的显著上涨上升为油品升级的先决条件,而是希望少量的、合理的价格差异能够有利于引导市场,进一步促进油品消费的升级。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则强调了从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环节加强管理、确保国标落实的必要性。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也多次强调各方需要加强磋商,共同确保油品质量提升,为环境和公共健康负责。(姜靖 张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