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报道了一些银行推出的预付消费卡,不记名,可以在任何有银联POS机的地方消费。这些消费卡针对公司客户发售,也面向个人发售,颇有市场。从目前情况看,这些消费卡在使用过程中,乱象迭出。
种种乱象,在本报今天的相关报道中,已经清晰呈现。在这里,我们不妨简单归纳一下。一是不少时候,购买者的真实用途与发卡行标榜的初衷出现背离,这种预付消费卡不记名的特点,给行贿者带来很大的方便;二是消费卡经营商往往还能给购卡者开出各类名目的发票,如办公用品、礼品、建筑装潢材料费,等等,扰乱了市场秩序;三是各类消费卡消费限额不一,高的单张卡可达5000元,在不约束数量的情况下,购买者一次购买总金额达几十万元的消费卡,十分方便,高额度的预付卡,为不合理的使用提供了条件。
既然乱象很多,有必要回到起点追问一句:这些消费卡的发行合法合规吗?银行业内人士会回答你:完全合法,或者还会提醒你,国际上这种消费卡非常普遍,不是什么新生事物。不过,即便如此,就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发卡行在这种产品上也是不愿高调的,缘由其自身很清楚:此类消费卡在使用过程中,很可能被导入灰色地带。
可以肯定,在现实的乱象之下,这种无记名银行消费卡有诱导一些机构避税之嫌。有经营者在宣传材料上明白地写着:本卡适合公司发给员工的福利以及送给亲朋好友的馈赠礼物。如果消费卡被大规模地购买用于公司员工福利,而发票用途项却写着“办公用品”,不是帮助企业避税,又是什么呢?
此前,许多有着各类名目的所谓“腐败卡”为人们耳熟能详。在一张张看似简单的购物卡里,洗钱、行贿、商业回扣、企业避税、零息集资等种种合法或非法的社会诉求,得到了释放。一个不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许多经济行为参与者,其变通的能力常常超出人们的想象。
这类“腐败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常常被喊打,但也从来没有被灭绝过。地下灰色经济的“顽强生命力”,由此可见一斑。一个产品被叫停了,又被换个面目重新推上市场。推卡者有牟利动力,市场上有畸形需求,可谓一拍即合。一旦监管不够严厉,“腐败卡”就会肆无忌惮,招摇过市。
很遗憾,这种无记名银行消费卡也具备了堕落为“腐败卡”的条件。无记名、高额度、高信用等前提条件,为消费卡功能的异化插上了翅膀。或许有人会说,这类卡国外很普遍,况且不能说卖一把菜刀还要为菜刀的用途负责。但要提醒的是,不同市场环境下的制度与文化条件大不相同,在我们当前的现实环境下,金融机构有责任为抑制坏的市场行为出力,而不是相反。
无记名银行消费卡何以畅销?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由土壤决定的。一方面,这类消费卡可能因其本身的阳光用途受到欢迎,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回避的是,不少购卡者的动机大可值得怀疑。必须承认,当前的腐败形势相当严峻。一张无记名消费卡,其背后可能只是一个小的行贿行为,但许多重大腐败案件,往往就是由不经意的、人们习以为常的行为中演变而来。
因此,正视现实的乱象,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找种种理由为之辩护,不是好的态度。有乱象不怕,怕的是熟视无睹,怕的是刻意回避。从发卡机构的角度来说,自己的经营与利润固然重要,但也要看一种经营行为是不是负效应比较大。
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此类消费卡是否非得无记名,可以再商榷;单张卡发行的额度动辄5000元,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那么,越来越高的额度是否要有规矩来规范,来做适当的控制?另外,针对一些卡可以取现的特点,取现必须坚持要用身份证件。
一张小小的银行卡,背后积聚着许多问题。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无记名银行消费卡,当然不能以简单的好坏来作判断,但即便有其存在的理由,也需要正视由其引出的种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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