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筠 这两年,我作为顾问、嘉宾,出席过N个白领单身派对。姑且将参加派对的男女按基本条件分为超、甲、乙、丙几类,我看到的景象颇令我为女性伤感:前来的女性大多是业界“超女”——外貌姣好,事业有成,收入颇丰;而男性总体上看就大为逊色了:甲男稀罕,乙男居多。“超女”们甘愿降低条件找个年岁相当的甲、乙类左右的男人,但甲、乙男似乎都在挑比自己年轻10岁、20岁的“少女”。而达到甲类或“超”类的女性,大多已过“而立”,甚或达至“不惑”之年。就这样,男女两类单身人群目光错位,互不搭界。无论是先进的“电子媒婆”还是常规的热心红娘,无不“望女兴叹”:如今高端女性行情咋就这么不景气?在婚配行情上,女性的智慧与素质似乎并不重要,最宝贵的是芳龄。这其中,既有传统习俗的残余,又有市场经济时代的性别歧视。
自古以来,“男大女小”就是选择婚配对象的通行年龄标准。因为在传统社会中,结婚的首要目的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可是从生理上说,男性生殖能力成熟比女性一般晚些;从角色分工上看,男人要能够担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也必须成熟些。所以,那时女人要与比自己大几岁的男人结婚,以免婚后不能“早生贵子”或者生计难保。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然而,现代社会中,男女结婚年龄不断推迟,男女都可养家。可是自古以来“男大女小”的婚配模式仍被顽固地承袭下来,以致男性一般难以接受比自己年长的女性,女性也不愿意嫁给比自己低龄的男性。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男性22岁、女性20岁为法定结婚年龄。这虽在某种意义上是为控制人口之故,但却给现代男女以错觉,仿佛婚配还是“男大女小”为佳。《婚姻法》对“男大女小”习俗的沿袭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使女性择偶在年龄上处于劣势。
法律上的不平等规定加上传统的习俗偏见得以延续,使我们看到如今“大女”在择偶中的种种无奈。一个女性如果从18岁开始择偶,到了30岁就成了“困难户”,30岁以上的男人多半“名花有主”,30岁以下的男人不接受同龄以上的女性。一个男人若从18岁开始择偶,到了58岁仍不困难,甚至年龄越大挑选范围越大。
其实,一个人有三种年龄,即生理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对于婚配对象来说,心理年龄和社会年龄应是决定双方在智慧、情趣、志向和成熟性方面是否般配的主要考虑,对生理年龄不应刻意苛求。
(作者为婚恋问题专家,本文摘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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