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天鹏通讯员王振戎近日从江西省南昌市卫生局获悉,南昌市青山湖区自今年5月1日起实行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标准之后,该区乡镇卫生院人员收入有了保障。 据了解,在乡镇卫生院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共投入620余万元。改革后的乡镇卫生院人员收入由基本工资和综合定额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区财政全额拨付;综合定额分2个标准,在职人员定为1500元/人月,离退休人员定为820元/人月。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中的防疫保健人员的综合定额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在职人员中的其他人员的综合定额按经费的70%列入财政预算。其他经费如降温费、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奖金等则参照该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南昌市青山湖区乡镇卫生院人员收入以前只有基本工资,政府也仅承担60%。通过改革,乡镇卫生院人员收入大幅提高。记者调查发现,南昌市青山湖区乡镇卫生院人员现在收入与公务员大体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