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药事服务费”制约大处方
近期,16个医改试点城市公布之后,“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成了市民讨论热点。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医改提出“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是要制约医生开“大处方”。同时,重视医生提高服务和技术,开设“药事服务费”。从省卫生厅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方案,我省公立医院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来弥补收入缺口。
市民:可提高医生诊疗服务
闻听这个消息后,不少市民都认为,新医改政策更利于患者就医。但是,对于设立“药事服务费”,市民也提出了不同看法。市民蒋啸云表示,在市内不少大医院,一个主治医师挂号费为5元,一个教授也就20元。挂号费意味着一个医生的技术和服务,但是在一张处方中占据很小的比例,而药费往往是大头。设立“药事服务费”,可以提高诊疗服务。
市民担忧是变相增加费用
但是,也有不少市民则提出反对意见。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又增加“药事服务费”,这是不是拆东墙补西墙。药事服务费这一费用是多少,按什么样的标准收取。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难免出现各地收取费用不同,可能各家医院收费规定更为混乱。另外,征收药事服务费,肯定就会产生药品变相加成的费用,换汤不换药。
医生:害怕收入受到影响
而对于新医改的规定,医生们也表示很担心。“如果每个患者都在医院看病、院外买药,或者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的收入就成问题了。我们的收入肯定也要受影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呼吸内科医生说。市第二医院陈医生则表示,设立药事服务费肯定不是解决看病难的唯一渠道。相反,必须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同时实施,才能解决看病难等问题。
省卫生厅:医保补偿药事服务费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药事服务费”相关规定都没有最后定论,都将在医改方案出台之后才能知晓。不过,我省已推出暂行规定,在基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内就诊,药物服务费将不由老百姓承担。具体规定为:在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49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基层医疗保险药事服务费,按参保人员基本药物使用总量的15%,通过购买服务转换机制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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