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卫生系统2010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部长陈竺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长以及卫生部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据悉,这是建立卫生系统落实医改任务目标责任制和深化医改任务“问责制”,确保2010年各项医改任务得以落实的一项具体举措。
陈竺表示,2010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深化医改工作,对于实现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近期目标至关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今年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年度工作安排,在今年的59项任务中,由卫生部牵头负责的任务为40项、配合推进的任务为9项。经过卫生部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已将这些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卫生部相关司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卫生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医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医改、负总责,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各地要制订医改任务年度实施方案,把今年牵头的各项医改任务逐级分解并签订责任状。
“医改是一场重大战役”,陈竺强调,年度末,各地、各司局要对照责任状进行督导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医改任务承担方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并予以通报。同时,卫生部也将针对医改责任状建立督导制度,由分管部领导每半年带队督导一次。各牵头司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督导项目省份,每季度至少督导一次,特别是对执行进度缓慢的省份要进行现场督导。
会上,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对各地、各司局落实医改责任状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明确医改责任、签订责任状,是卫生部统揽各项医改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落实各项医改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医改政策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分解任务,把任务落实到基层,构建起分工明确、上下畅通、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组织实施机制,实化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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