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监督部门拉开大网,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合力对全市4200余家民营医院逐一检查“过筛子”,共检查13个区、县(市)民营医疗机构451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451份;对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罚34起、吊销相关诊疗科目3起、停业整顿2起。据了解,这一专项检查行动将持续到6月18日。
沈阳市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已达到了4200多家,在带给人们便捷医疗服务的同时,一些巧立名目的非法行医行为、坑蒙百姓行为也时有发生,民营医疗机构的大量涌现,给原本医疗资源就趋近饱和的省城医疗市场带来了混乱。老百姓坦言:这样的局面真是不管不行了。为此,沈阳市卫生局集中全市卫生监督力量,拉网筛查民营医疗机构。
民营医疗机构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呢?不查不知道,一查问题还真不少。据执法人员介绍,检查发现,民营医疗机构不能出示医疗执业许可证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民营医院以年检和证件保存人不在为理由,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沈阳皇姑弘益门诊部、沈阳市爱心女子医院等。
超范围执业或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如碧塘医院、沈阳皇姑弘益门诊部、沈阳皇姑关兰西医内科诊所、沈阳皇姑马力西医内科诊所、沈阳九州医院、沈阳和平天一门诊部、沈阳曙光泌尿专科医院、沈阳市天华医院、沈阳皇姑北陵医院等都存在这种情况。6月1日,执法人员来到沈阳和平天一门诊部。这里既有内科又有儿科,可负责人出示的一位医师的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却是“外科”,而一位正在坐诊的“新来医生”还没来得及去办证。
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严重。如沈阳九州医院、沈阳市天桥中医院、沈阳曙光泌尿专科医院、沈阳皇姑北陵医院等。
出租或承包科室现象仍然存在,管理不规范。如医生执业地点未变更,医生无门诊日志记录,开具医疗文书上有未出诊医生的印章,相关医学单据上不按要求签名,门诊日志、处方笺、病志记录项目不全等。
沈阳市卫生局局长王一兵强调,今后要严格把握新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准入关,包括诊疗科目的核准登记、人员准入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有效监管,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不留死角;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保持对非法行医的高压严打态势,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使案件查处取得实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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