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卫星遥感核查发现,天津市违规违法占用耕地下降到占合法批准农用地转用的12%以下。对此,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告诉记者,土地执法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通过签订治理违法用地合作协议,区县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在治理违法用地中真正做到了各负其责,奖惩分明。天津市还将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现、制止、查处、拆除地上物等情况,作为分配下一年度用地指标的重要依据;对违法用地行为高发或制止不力的区县,暂停其用地审批。
市国土房管局与12个区县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区县政府承担对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的责任。一是拆除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组织复耕,恢复土地原貌。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是建立国土、公安、检察、司法、发改委、监察、农业、规划、建设、工商、房管、纪检监察等12个部门查处违规违法用地的联动机制。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制度,承担巡查不到位、漏查违法用地项目的责任。一是对符合环保、产业政策,符合用地标准、纳入两个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好项目给予支持和保证。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处理。三是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核减年度土地指标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吴延龙说,光靠这一纸协议肯定不行,必须抓落实。天津市对2008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违法用地,没有商量余地,有一个拆一个,敢于动真格就会产生震慑力。有的违法用地,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发现后发出停工通知书,区长就来说情。吴延龙告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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