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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土局出台六项长效管理制度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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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力度,今后土地执法监察要实行月报制度,查处不力的负责人将受到相应处罚。16日,记者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成都市国土局针对目前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了六项长效管理制度,建立了违法违规用地月报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问责制度。 据了解,成都市国土局规定各区(市)县局和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并划分了巡查区域等级,明确巡查范围和职责,实行分片包干、动态巡查。同时市国土局还建立违法违规用地月报制度。规范了上报的内容,建立了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让全成都市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得到及时掌握,并让专人督办、落实处理结果,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第一时间得到纠正和查处。 成都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案件查处不力致使管理秩序混乱的主要责任人员及相关人员,将令其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对严重失职的,会坚持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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