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大土地供应切实解决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规定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优先保证等五项措施,以保障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的土地供应。
根据《意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订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住房用地的供应数量和布局,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在编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时,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需求单独做出说明。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加快做好土地供应的前期工作,优先开发,按行政划拨方式保证供地。依法报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的住宅用地,必须单独列出,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所申报住宅用地总量的70%。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凡涉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审查报批速度,缩短审批时间,保证供地计划的落实。具体供地时,要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对于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还必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套数、套型面积以及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的条件等。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应在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后,实行“净地”出让,分块供应,防止开发企业“囤积”土地。 tujian.org
《意见》还规定了严格进行监管、保证土地收益征收到位、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等措施和制度。(康维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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