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七类可免交使用税的土地分别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按照新修改的办法,南昌市外资企业也被纳入土地使用税征缴范围之中。(记者 王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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