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严把土地闸门,从严审查监管新开工项目用地。 tujian.org
这次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目的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鹿心社在讲话中强调,要严把土地闸门,认真审查新开工项目建设用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对新开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严格审查。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不符合规划、没有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各类新开工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二是要规范新开工项目用地预审程序、从严审查。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用地预审通过后,再向发展改革等项目核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再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预审。三是要从严土地供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予供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不予供地;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的不予供地;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不予供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鹿心社要求,强化执法监察,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对新开工项目用地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要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过程中不按规定和使用要求进行土地开发及建设的,要限期责令整改,该停止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清理出来的不符合土地法规、土地规划和供地政策规定的新开工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鹿心社提出,做好衔接协调,形成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加快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促进形成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联动机制。(记者 田春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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