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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正在规范统一土地登记收费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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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费,制止违规收费,目前我省正在征求收费意见。按要求,由于收费对象主要是需要拿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和工业企业等,市民在办土地证时仍只收工本费,因此对市民影响不大。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土地登记费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设立、变更的调查、注册登记及发证费用。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土地权属或用途变更登记,统一按宗定额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住房80元,城镇住房土地使用权的他项权利的设立、变更登记收费,按照登记的他项权利价值分档按套收取,由他项权利申请人承担,对土地权利人名称的变更、土地的注销登记,不收取土地登记费。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证书,以及按规定需要更换证书且权属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的,只能收取证书工本费,不得收取土地登记费。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土地登记费后,不得再以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等名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土地登记收费政策落实。(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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