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8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长 吴新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8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第四条修改为:“本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分别确定如下: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tujian.org
三、第七条修改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贫困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逐级报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执行。”
四、第八条修改为:“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tujian.org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第十条修改为:“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纳税人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逐级报省地方税务局按规定办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六、删去第十三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对本办法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修改。 tujian.org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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