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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土地出让实施“熟地”交易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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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用“举步维艰”来形容土地拆迁的湖南新金鸿置业有限公司策划经理李桂雨,说起东方新城三期的拆迁,总是一脸无奈——因为生地(即需拆迁地块)出让而带来的不确定风险,让李桂雨所在公司从2001年拿地至今,尚有几十户未完成拆迁腾地。 李桂雨们的遭遇,从这个8月开始,或者将成历史。 “推向市场的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必须在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前提下,方可在国土资源交易市场采取招牌挂方式出让。严禁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土地供应市场。” 8月21日,长沙市政府公布《长沙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通知》(长政发【2007】2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在长沙土地出让建立“熟地”交易制度。 土地拍卖需完成拆迁安置补偿 “熟地出让,其实就是无需拆迁的净地出让。”长沙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如是解释。 《通知》规定,所有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于推向市场的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必须在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前提下,方可在市、县(市)国土资源交易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严禁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土地供应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通知》要求,已出让的土地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可以由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收购,市、县(市)土地储备中心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后方可重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以防止新的土地资产闲置。 “这一做法,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补偿的落实,让政府更好地对于上市的土地供应量进行调控。”这位负责人表示。 显然,熟地出让的做法,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避免拆迁带来的不确定风险,但在实施上,仍然存在一定操作难度。“在杭州等城市,熟地出让是一种通常的做法,但在长沙目前看来,可能仍然需要一定时间。”李桂雨称。 成立城区土地资产管理机构 从某个层面上来说,这次长沙加强土地管理的新文件,将重新改写长沙土地出让的“游戏规则”。 《通知》明确,为加强对城区土地资产管理的统一领导,长沙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城区土地资产。 委员会负责对长沙市土地资产的重大政策、措施、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基准地价以及其他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各项决议的执行。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土地供应,政府将统一进行管理,对土地市场供应量进行更为有效的调节。”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将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需要,按年度划定旧城改造区域。 对确定需要改造的地块,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由市、区城建设公司、市企业国资公司或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地块拆迁完毕后,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记者文洁 实习生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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