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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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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改委、建设厅、商务厅、工商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区开始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严禁以各种形式规避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对推进内蒙古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重大作用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严禁向国家、自治区明确的淘汰类工业项目提供土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再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建立和完善工业建设项目土地出让计划的公示制度,工业用地出让信息必须公布,严禁各种形式“暗箱操作”,规避用地信息公开。调整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建立预先公示、公告工业建设项目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投资强度、出让年限、开竣工期限、整体或分割转让条件即工业用地出让方案等制度。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定中标人或竞得人后,中标人或竞得人凭市、旗县(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资料,到发展改革、建设、商务、规划、工商及环保等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建设规划、企业登记、环境评估等有关报批工作。(红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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