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批准,《2007年浙江省土地利用计划》在我省各地执行。据了解,今年我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安排方法与往年有所不同。
2007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改变往年全部留在省里,按符合条件的项目向省申请的做法,除省留三分之一左右用于我省跨区域的重大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外,其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一并切块下达给各地;其次切块下达给各地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改变往年分解到市的做法,而是直接分解下达到市、区、县(市),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积极性。
省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已经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我省将按照“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使用,先上报先使用:的原则进行安排使用,并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切块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原则为,70%依据各地经济指标计算,30%依据各地工作情况计算分解下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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