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最新统计表明,“十五”期间,全国新发现和评价的大型规模及大型规模以上的矿产地共529处,其中达到特大型规模的矿产地145处。
在529处大型及以上矿产地中,属于国家重点矿种的有358处,占总数的67.67%,涉及煤、铁、铜、铝、铅、锌、锰、镍、钨、锡、钾盐和金等12个矿种。
据有关人士分析,我国“十五”找矿成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找到的大型煤炭矿产地占较大比重。529处大型矿产地涉及矿种51个,按照矿种类别分:煤炭245处,占总数的46.31%;有色金属矿79处,占总数的14.93%;黑色金属矿9处,占总数的1.7%;贵金属矿43处,占总数的8.13%;稀有分散金属矿12处,占总数的2.27%;非金属矿139处,占总数的26.28%。
二是西部地区发现、评价的大型矿产地超过一半。529处大型及以上矿产地的区域分布是:西部地区280处,中部地区128处,东部地区121处。发现、评价大型矿产地超过20处的省(区)是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新疆、贵州、西藏、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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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资源储量可观。529处大型矿产地提交和控制的重要矿产资源储量主要有:煤炭2039亿吨,其中已评审认定的资源储量(333及以上)1668亿吨;铁矿石9.89亿吨,已评审认定的资源储量(333及以上)3.25亿吨;铜2607万吨,其中已评审认定的资源储量(333及以上)597万吨;铝土矿7.27亿吨,其中已评审认定的资源储量(333及以上)1.69亿吨;铅锌4624万吨,其中已评审认定的资源储量(333及以上)354万吨;镍87万吨,其中已评审认定的资源储量(333及以上)14.7万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