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在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强化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切实减少违法用地的实际发生率。5月15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强化土地监管、严格土地执法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完善土地违法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省国土资源厅强调,建立土地违法发现机制,重点要落实好三项措施: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包括网络、巡查、检查、信访、媒体披露等各种渠道,强化发现制止违法行为的及时性。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土地违法信息,迅速、主动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将区域内土地违法的信息汇总,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上级领导掌握土地违法态势,迅速作出决策;另一方面,将土地违法信息向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以排除执法查处的干扰。二是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强化制止违法行为的有效性。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动态巡查领导负责制和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制,提高土地执法的发现率、查处率、执行率。在全省实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度逐级备案制度,及时逐级上报有关违法用地的制止、查处情况。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在加大日常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的同时,重点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突出地区的巡查频率。三是扩大卫星照片执法检查范围,提高土地执法的震慑力。为全面掌握各地的实际用地情况,江苏省厅在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卫片执法检查的范围外,又自加压力,进一步扩大卫片执法检查范围,购买了6个市、县(市、区)的卫片图,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完善土地违法发现机制的同时,省国土资源厅建立了奖惩机制。在全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对考核评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区)的地区,在下达年度农转用计划时,奖励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了10个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县(市、区),重点加强监管。针对少数违法用地和信访重点区域,责令地方政府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省国土资源厅还实行了土地执法监察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任用相挂钩制度。凡是因落实土地执法监察责任制不到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除依法追究有关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外,对所涉及的人员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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