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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节约土地列入政绩考核
2009-05-25
辽宁省日前下发的一份文件决定,将各级政府节约土地列入政绩考核的重要一项,考核不合格将被勒令整改,并暂停其农转用和土地增收的审批,同时,有关领导将被问责。

辽宁省政府说,将以各地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同时作为各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业绩考核重要内容。

同时,辽宁省还将实行土地使用问责,如果地方政府擅自修改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规划超规划用地,将追究地方政府领导的责任;如果其他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用地的,要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辽宁省目前的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有所抬头,严把土地“闸门”的任务十分艰巨。

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说,“五一”前辽宁省明确对超低地价或者“零地价”的招商优惠政策全面叫停。所有国有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收益必须做到应收尽收,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减免,也不得给予补贴或返还土地出让金等形式的优惠政策。

此外,为防止囤积土地以及闲置土地的现象发生,对已批准用地但已超过合同约定满一年而还未动工开发的,将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且责令限期开工;满两年未动工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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