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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使用国土空间数据须先签保密协议
2009-05-25
今后在浙江省杭州市,利用国土资源基础空间数据须经协议许可,使用数据的测绘单位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还要付费。这是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新规定。

这些国土资源基础空间数据是指杭州市范围内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制作的,用来表示国土资源基础业务相关空间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及其分布特征诸多方面信息的数据。杭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是数据提供人,负责空间数据提供、保管、维护和社会化服务等。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的《杭州市国土资源基础空间数据使用办法》规定,从本月起,空间数据使用实行协议许可制度,有偿使用。数据使用人可以按时间或者项目两种方式与数据提供人签订数据使用许可协议,协议应注明数据内容、使用范围、使用费用、知识产权及违约责任等事项。数据使用人必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并与数据提供人签订有关保密协议。未经数据提供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者转让该空间数据,不得将该空间数据用于许可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无偿提供空间数据:即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用于宏观决策、资源调查、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用于公益性科研、环境保护、收容、救助、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政府和军事部门用于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其他符合规定可以无偿提供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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