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在200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为100分的海东行署、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和奖励。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确定了新的指标,即: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要达到省政府确定的目标,确保全省813万亩耕地面积不减少,80.5%的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
去年以来,全省各州(地、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作为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制定了《青海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强化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完善考核内容和办法,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验收工作,坚守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特别是海北州门源回族自治县和海东地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完成了全省基准地价制定和8个县的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地籍更新调查和土地登记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土地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确保了区域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叶文娟)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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