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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监察广州局将成立 督察范围包括三省份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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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国家土地监察广州局即将成立,督察范围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深圳市。
据介绍,去年中国土地新政一个核心,就是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去年七月,热议两年之久的土地督察制度终于正式浮出水面。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向全国九个城市派驻九个正局级国家土地督察局。广州成为国家土地督察局九个派驻城市之一,而其他八个城市北京、沈阳、上海、南京、武汉、济南、成都、西安也分别设定了督察范围,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分局督察范围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省市。
九大督察局的任务,就是国家直接督察地方土地,严把“地根”,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建立有利于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供应速度、用地结构和区别对待的调控机制。
据透露,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已着手国家土地监察广州局成立的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另外,去年广东全省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五千七百多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三千九百多件,其中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三千多百多件,涉及土地面积七千四百多公顷;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三百零七件。土地违法责任人受党纪处分九十三人,受刑事处罚的二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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