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2006-2020)已获国家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大纲》的评审通过,对落实国家调控政策,缓解西安市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十一五”期间和未来15年的建设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月12日,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委员会评审组对《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2006-2020)进行了认真审查,原则予以通过。西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宝根,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西安市副市长杨广信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评审会。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委员会评审组听取了西安市国土部门的汇报和说明,并进行了质询和实地勘察。评审组对西安市《大纲》修编工作及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评审组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进一步完善。西安市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大纲》编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从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地位、发展优势的实际出发,充分吸收相关专项规划的科学成果,对全市到2020年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进行了调整和重新布局,对城镇体系、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设施等用地区域及规模进行了定性、定位、定量的研究,对城乡用地结构进行了优化,确定了土地利用方向和未来15年全市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相关人士指出,本轮《大纲》原则通过评审,使西安市到2020年的用地方向更加科学、合理,用地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布局更加明了,对推进西安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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