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定,对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的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将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论处。严格执行新的禁止、限制供地目录,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禁低价出让工业用地。
山东还将颁布实施《山东省土地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李文明、王晶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