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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工业用地价格将提高3成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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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去年12月发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正在制定的《江苏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将于本月底上报该省政府审核批转。据悉,新制定的江苏标准,拟将全省的工业用地价格平均提高3成,而对于苏北地区价格则提高50%。
此前,从元月1日开始,江苏已要求全省工业用地出让的公告必须在江苏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各地操作人员必须对出让公告发布、正在交易地块更新及成交地块维护进行最快更新维护。
因招商引资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目标,从而出现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低于成本出让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价格走低,集约用地就搞不成,用地压力因此越来越大”,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表示。就江苏而言,“花园式工厂、开而不发”等现象在部分县等区域较为常见,甚至在一些财政较为宽裕、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其工业地价也出现了远低于经济薄弱地区的现象。为保证工业用地实行最低价出让,江苏还将明确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而低于最低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将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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