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出台
记者获悉,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福建省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目录》涉及农林产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信息产业、化工、机械、钢铁、有色金属、轻工、纺织、建材、医药等十大行业258类制造业产品或工艺技术,其中大部分属目前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少部分属于允许类且是我省需要发展的产品或工艺技术。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符合《目录》规定、全省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国土部门可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予以优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材料供应、基础设施配套等问题,向金融机构推荐优先提供贷款,并对项目建设或投产后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用电、用工和运输等方面需求给予优先支持。(韩燕丽王秋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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