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决定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浙江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快,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由于工业用地以前以协议出让方式为主,一些地方存在互相压价出让工业用地的现象,导致工业用地粗放低效利用。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全省所有工业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各地、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用行政手段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积、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等。省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对重大工业项目集中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严禁向淘汰类工业项目提供土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用地需求状况,在工业用地供应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地专项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工业标准厂房用地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级安置留地建设可办理使用手续外,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严禁以建设标准厂房为名,违法炒卖工业厂房。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地应及时将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通过当地土地有形市场、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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