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农业用地调查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它农业用地五大类,乡(镇)、村两级农业面积的数据,依据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县以上数据,利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数据整理相关工作,数据结果在明年2月1日前录入并上报省农普办。此外,各级数据发布采取下管一级的原则,由省发布设区市数据之后,市以下顺次发布。
据了解,此次农业用地调查由市农普办、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开展。(周剑华 余红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