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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业用地要求“不得建公寓式酒店”将成趋势
2009-05-25
11月1日,合肥市将再拍卖9宗地块,总面积近353亩。在其中1宗商业用地中,出让条件特别要求“需引进1~2家世界500强商业企业”,并且“不得建公寓式酒店”。为商业地块增加了约束条件,据称将成为今后商业土地出让的一种趋势。

拍卖的9宗地块分别位于岳西路以西、樊洼路、新海大道、长丰路西、科学大道、可苑路、蒙城北路以及和平路等。这些土地的最大面积为116.6亩,最小面积为2.73亩。

此次土地拍卖的门槛已有提高。其中,位于可苑路附近一宗3.77亩的商办、住宅用地参考价为350万元/亩。另外,有5宗地块的拍卖保证金达到2000万元,位于长丰路西、面积41.14亩的商业用地,拍卖保证金竟达6000万元。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告中,长丰路西的这宗地块备注栏中特别要求“竞得人需引进1~2家世界500强商业企业入驻,并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据了解,目前在合肥的国有土地拍卖转让合同中,已明确了“半年不开工,政府将回收土地”的政策,而诸如“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等约束条件,有关部门目前正逐渐加以完善。据称,如果无法完成这样的约束条件,土地也将会被政府无条件收回。据了解,附加类似条件,一方面杜绝了开发商圈地不建,另一方面也能让有实力的企业入驻,加大城市的有效投资额。(赵无名张伟)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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