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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满2年未动工土地 将无偿收回使用权
2009-05-25

海口加大对闲置地的处置力度

《海口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在住房土地供应方面将实行存量消化的原则,加大对闲置地的处置力度,在未来5年将优先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用地,适当兼顾其他住房用地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未来5年的住房结构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政府将优先保证政策性住房的土地和房源供应,近期优先考虑“半拉子”工程的处置利用,同时可通过储备地、回收闲置地等方式来落实政策性住房的安排。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未来5年住房的建设用地中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613.34公顷,其余均为“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对闲置地的处置力度包括: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者,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者,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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