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近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监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
《规定》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要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各成员单位应当依法互相协助和支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应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向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10日内将《行政处分建议书》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或有权管辖的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当及时审查,在10日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在30日以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依据高检会〔2006〕2号文件精神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原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复议;认为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移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移送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院审查后,认为可以强制执行的,应当及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规定》明确,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应对下级有关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察,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规定》还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通报本辖区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受理、移送和处理情况。二是通报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特点、动态。三是讨论和研究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五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其他事项。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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