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提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9项措施。
这9项措施包括加快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切实提高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加强房地产信贷与交易监管,严格执行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调整政策,依法强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通知规定,各市、县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要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各市、县每年应按照5%左右的比例,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资金,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一并用于廉租住房资金保障。
今后,山东还将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对证件不齐全和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同时,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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