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新挂出的地块白家庄写字楼地块与众不同,挂牌出让却带了一个附加条件———土地一级开发商要以12000元的价格回购5000平方米的地上商用面积。”这是22日下午北京市很多开发商议论的事情。据了解,这是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首次推出的带“回购”条件的出让地块。
据介绍,该地块位于朝阳区白家庄西里,建筑使用性质为写字楼及商业,规划建筑控制面积近10万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9654.84万元,挂牌出让竞价的起始日为2006年10月10日9时起,竞价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份有效竞买报价单当日起,至延后的第11个工作日15时止为挂牌竞价时间。而这块地之所以在昨天成为京城开发商的议论焦点,在于它的标书中明确了一个挂牌出让的附加条件,即土地一级开发商要以12000元的价格回购5000平方米的地上商用面积。 tujian.org
很多开发商对这个附加条件很有非议,认为这是“土地部门有意保护土地一级开发商,不让其他开发商去拿这块土地”。针对这种议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该地块为“8·31”大限未过关土地,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除政府重点项目、危改和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腾退等可享受优先保障,所有未过关土地将在原开发商完成一级开发后交回土地部门挂牌出让。而为了平衡原开发商即该地块土地一级开发商原来投入的成本,该地块在挂牌的时候附加了“回购”的条件。
对此,业内资深人士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认为,“这个条件本身无可厚非,其实可以看作对‘8·31’土地大限未过关土地开发商对该地块已经进行的投入的平衡。”但是他认为,“政府应该就如何补偿‘8·31’土地大限未过关项目原开发商成本投入制定一个明确的补偿办法,而不是像白家庄地块这样一事一议。”
而据了解,在上海,政府部门推出这样的“回购”地已经不是新鲜事,上海市2006年1号土地出让公告推出的20宗土地大部分都带有“回购条件”。(余美英)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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