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批列入联系点的100个村庄将提供工作指导、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对首批列入联系点的100个村庄提供工作指导、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
意见提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村庄土地规划工作,积极开展“送图下乡”活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后,向每村赠送一张村庄土地规划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新农村建设用地,要及时予以保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引导农民集中建设多层住宅;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在保证地质条件安全的前提下,提倡利用荒山荒坡建住宅;在生态移民地区,做好移民新区宅基地发放和原有宅基地利用管理工作。在规划近期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此外,要积极推进村庄建设用地整理工作。通过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经省厅批准可作为建设用地指标。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按照“规划先行、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住宅向中心村集中、村庄合并和拆迁改建活动。因村庄拆迁改造需要使用农用地进行周转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定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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