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子,为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省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在全省813万亩耕地总面积中低产田占到一半。因此,保护耕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成为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十分迫切的任务。
为此,近年来我省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定《青海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有关政策,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层层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在积极组织协调设立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工作的同时,把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作为建设用地报批的重中之重,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经过近几年的积极努力,我省在全面巩固原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基础上,对节约集约的新增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共调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43.63万公顷,节约集约率为现有耕地的80.5%。现已划定地块407896块,有19.6万农户签定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为有效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我省近年在黄河流域、湟水河和大通河两岸筛选申报了22个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12个项目已得到了国家批准。建设规模4920公顷,新增耕地1236公顷,国家投资后下达投资计划14171万元,已到位资金11827万元。并已全部开始实施,还有10个项目已全部获得国土资源部备案,建设规模5633公顷,新增耕地665公顷,预算投资17095万元。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大幅度提高土地的质量,有效缓解农村土地生产资源与人地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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