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今日是第16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在23日我省举行的座谈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强调,我省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加大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该征收闲置费的,要依法从高征收。
据悉,在我省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中,耕地只占20.6%。自2003年以来,全省每年还有近8万多亩耕地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到2005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为6133.3万亩。以“十一五”末耕地保有量5800万亩计算,我省未来五年用于建设的耕地最多只有333万多亩。
赵正永表示,我省要严格保护划定的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建设占用耕地必须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实现占补平衡,并将新增耕地及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该征收闲置费的,要依法从高征收,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我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建设占用的耕地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不用又可以耕种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至20元的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用于耕地开垦;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