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资源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百色市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陕西省将严格保护耕地 闲置土地将从高征费
2009-05-25
25今日是第16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在23日我省举行的座谈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强调,我省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加大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该征收闲置费的,要依法从高征收。

据悉,在我省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中,耕地只占20.6%。自2003年以来,全省每年还有近8万多亩耕地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到2005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为6133.3万亩。以“十一五”末耕地保有量5800万亩计算,我省未来五年用于建设的耕地最多只有333万多亩。

赵正永表示,我省要严格保护划定的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建设占用耕地必须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实现占补平衡,并将新增耕地及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该征收闲置费的,要依法从高征收,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坚决依法无偿收回。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我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建设占用的耕地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不用又可以耕种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平方米10元至20元的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用于耕地开垦;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总价8.81亿
    ·南京推出7幅地块出让 太平南路出让地下土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元旦正式实施
    ·大规模调查表明:多数安徽农民不赞成土地私
    ·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
    ·深圳市出台了八大政策严管土地
    ·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召开
    ·广西国土资源厅实行新闻发布制 及时通报工
    ·江苏明年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电子化
    ·厦门市土地管理出台新举措 保护失地的农民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