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清楼盘今后将拿不到预售证,专家提醒市民购房后30日内务必登记备案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再出“硬招”,海珠区、越秀区等10地块必须在2006年7月5日前缴清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是半个月内第二次出炉催缴名单,昨日也是此前一批24地块的最后缴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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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后土地出让金未缴清,将可能整个项目的楼房都不得拿预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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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协有关专家指出,对于购买了没在预售证范围内房子的业主,这无疑是一场赌博,因为业主不受法律的保护,可能发生拿不到房产证却投诉无门。他提醒市民,一定要在购房30日内追着房产商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对方不能满足此条件,则可能该楼盘是有问题的,应及时采取保障自己利益的手段,如退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