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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严禁变相改变土地用途 |
2009-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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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处置企业土地资产时,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或者越权批准以改变土地用途的方式处置企业的土地资产。为保护城市有限的存量土地,郑州市政府要求,在处置企业土地资产时,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企业土地资产时,原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不改变;市国土资源部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后,根据城市规划,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应当依法公开处置;已经人民法院依法处置的企业土地,取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凡拟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购,收购时以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进行收购补偿;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用以上方式处置企业土地资产的,不得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郑州市严格禁止企业土地通过协议方式由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确需改变土地性质的,市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等部门要提交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 tujian.org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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