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海峡西岸经济区可持续发展空间,我省自2月下旬出台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通知,严格控制大面积出让经营性开发用地,实施行业有效调控
前景:
房地产发展空间仍然广阔
2005年,我省房地产业在国家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投资保持增长,增速放缓;供需基本平衡;土地调控市场适度。据统计,全省全年完成开发投资540亿元,同比增长13.1%,同比增长幅下落了18.9个百分点;商品房竣工面积达171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4%,商品房销售面积180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扣除统代建和拆迁用房外,供需基本平衡。商品房空置面积增长9%,仍在可控制范围内。房地产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和契税66.1亿元,相当于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5.3%,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2006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调整城市规划,扩大城区,以及今年政府还是把住房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这一切仍将为房地产业发展拓展广阔空间。
业内专家认为,考虑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是否投资过热,是否均衡问题。房地产作为区域性特点明显的行业,去年有些地区土地购置增速,而土地开发量则明显降低,容易引发土地囤积与炒地等苗头,应摆上政府议事日程。
政府:
对一次性出让宗地面积设限
土地是宏观调控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2月22日,面对当前全省各地的经济与房地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通知》。
《通知》对一次性出让土地面积设定限额:福州、厦门、泉州城市中心区和旧城改造区为8公顷;城乡结合部和新区为20公顷;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六个设市区中心和旧城改造区为6公顷,城乡结合部和新区为12公顷;其余县(市)中心区和旧城改造区为4公顷,城乡结合部和新区为8公顷,超过上述限额的应报省政府同意。
《通知》要求探索以房价定地价拍卖方式。控制开发利润在合理范围,可以采取限定房地产销售价格后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确定房地产项目业主,将房地产开发利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房地产价格涨幅过大。
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发布具体项目的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必须把各项规划指标、套型面积控制性要求作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前置条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决定书中,也必须载明上述内容,以保证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
为确保依法公平竞争,今后经营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可以比照《担保法》有关定金的规定,按不超过宗地出让底价的20%确定,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出让金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
专家:
限定出让宗地面积是明智之举
《通知》在房地产业内外引起很大震动。福州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朱剑修研究员认为,近年,福建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给房地产业带来了许多商机,对此,开发商十分敏感。目前,福州开发商正瞅准福州城区新一轮的拓展机遇,在南台岛城门一带大搞“圈地运动”。省政府出台这个《通知》,限定出让土地面积,不但可以防止因用地面积过大,造成竞争不充分,出让价偏低;可以避免土地开发周期长,出现新的土地闲置和浪费,而且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开发商囤积和炒卖土地等现象发生;省房协顾问叶庆历先生则认为,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土地资源十分紧缺。《通知》办法明智,过大面积的土地出让,一旦政府需要调整部分规划、再去向开发商赎回,所花本钱更大。
当然,购买大宗地块,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则是其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福州某房地产企业孙总经理认为,把房地产项目搞大,说明实力强,同时大项目也便于配套设施建设。如城门的大唐世家1期已开盘,2期将紧跟其后;1234亩的超级高尚大盘东方威尼斯2期也启动在即,有连续性。但他也承认,大盘难免拉长开发周期,有些开发商在有利可图的时候可能对地皮进行炒作,也须关注。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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