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全省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供出一宗土地,须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逐一将供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批准供地面积、批准土地用途、供地方式、土地价款、土地使用条件、开发建设期限、土地使用权年限等内容输入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国土资源部门可以了解土地家底,及时分析研究建设用地供需情况和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的变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