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省国土部门将按规划提供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加快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在供地过程中,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对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安排闲置和空闲土地,谨防并纠正以项目用地为幌子,随意圈占土地行为的发生。同时,深化土地市场建设管理,在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牌挂制度前提下,完善土地合同管理,防止虚报投资造成的圈地行为和土地浪费现象。对批后两年未动工及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不足25%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闲置两年以下,一年以上的,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批次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土地供应达不到70%的地区,不予审批新的分批次用地,做到配置与监管并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