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传出信息,截至6日,我市今年实施的10宗征地项目,总共发放了1.5亿余元的征地补偿款,补偿到位率为100%。全市(市本级和浦口区)共有7400名被征地农民进入了基本生活保障,另外还有6892名农民进入农村养老保险。
2003年,我市被省里确定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单位。去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新的《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今年又统一并提高了全市被征地拆迁农民的补偿标准:取消市政项目和非市政项目的差别、统一绕城公路内和绕城公路外标准,适当提高土地补偿费,对农民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比省颁布标准平均提高47%,并规定70%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农民按基本生活保障有关规定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仅今年1—9月份,市本级共实施征地项目10宗,面积约2700亩,发放征地补偿款约1.556亿元。对失地农民,我市还建立了征地补偿安置调节基金,用于补贴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低保体系,让农民按规定享受低保待遇,并规定被征地农民居住房屋拆迁,可申购经济适用房,避免了农民二次拆迁和“城中村”问题;同时还对有特殊困难的农民实行了托底政策,保证每一户被拆迁困难家庭都能获得小套的经济适用住房。今年,仅市本级孙家洼经济适用房二期、兴贤佳园经济适用房二期等项目,就有917名被征地农民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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